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外籍勞工之勞僱契約應記載及應注意事項?

問: 外籍勞工之勞僱契約應記載及應注意事項?

答: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43條 :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人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
文字之薪資明細表
記載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工資給付方式、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交予該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五年。

第一項工資除外國人應負擔之項目及金額外,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第二類外國人。但以其他方式給付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外國
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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