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進行智慧財產的全球行銷佈局之應注意事項(二)

筆者: 洪菁黛律師 (Stefany Hung)

以下為筆者過去服務於業界之經驗,僅供參考
進行智慧財產的全球佈局及行銷的前題:

1.
智慧財產必須質量兼具且紮實,並有與全球趨勢相連的產業技術。

2.
必須有豐富的技術、智財、行銷、管理及整合的人才庫。

3.
必須建置一套能與企業整個營運流程相結合的智財資訊管理平台系統。

4.
必須了解深入產業技術及產值結構,才能找到您的最佳位置及核心的客戶群。
舉例而言,不少專利權人(例如: DVD聯盟 )的專利訴訟及授權策略,即係以價值鍊中最下游的系統廠,而非上游零組件廠為主要興訟或主張之對象,即因這些系統廠雖位於產業鍊中最下游,但在營業鍊中的價值卻最大。然這些系統廠所違反的是「使用」或「銷售」權利,並非「實施」或「製造」等權利 ( 即零組件廠所違反),聰明如狐的專利權人即懂得在價值鍊及產業鍊中抓到了能反應最大利益的立基點,使其智財價值及權能,能透過訴訟及授權充份發揮。

5.
必須了解各國對於智慧財產權規範之法令,包括智財相關租稅及競爭及反托拉斯法等規範。同時,透過不同的權利組合及權能態樣,以保護您的智慧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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