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進行智慧財產的全球行銷佈局之應注意事項(一)

BY 洪菁黛律師 (Stefany Hung)
 
許多業者申請了許多專利或商標,但卻未充份利用並發揮其應有的價值。例如,並未透過授權、技術移轉,訴訟及作價投資使其真正產生資本價值;又如,在訴訟過程中,專利被舉發無效或撤銷,或品牌價值未並充份展現等。業者每年花費在智財的申請及維護費用甚高,如不能將智慧財產的價值發揮到最大,甚為可惜。

如何將智財的價值發揮到最大?當然,您必須有優質的研發及創新技術;其次,這樣的創新成果必須透過權利化的過程將其轉化為智慧財產;其三,這樣的智財權利必須被商品化(透過授權、買賣或技術交換),以產生其價值;其四,必須透過行銷之方式,並與區域鍊相結合加以佈局,才能使智慧財產價值鍊的經濟效益發揮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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